11月27日,我省武威市報告1例新冠病毒無癥狀感染者,該無癥狀感染者于11月10日自美國抵達廣州,在廣州完成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,11月24日解除隔離后當晚乘坐CZ3251次航班抵達蘭州中川機場,在蘭州新區泰華國際大酒店住宿。25日上午乘私家車返回武威市涼州區,26日核酸檢測陽性?,F已判定的38名密切接觸者未流入我市。 近期,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續高發,入境人員及所攜帶物品傳播疫情風險較高,即使經過第一入境點隔離后仍有感染發病或傳播風險,疫情防控形勢極其復雜。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有關要求,進一步落實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各項措施,確保全市廣大群眾健康安全,現就入境人員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: 一、28天內有境外旅居史人員,到達我市后立即向當地社區、村組報告,接受健康觀察和核酸檢測。有條件的在到達前由本人或親屬提前報告。 二、全市各級黨政機關、企事業單位、社會組織,有本單位干部職工、家屬、合作對象入境的,在向當地社區、村組報告的同時向本單位報告,由本單位向各縣(市、區)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。 三、有28天內境外旅居史人員,未接受第一入境地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,在到達后我市后立即進行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;第一入境地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期滿解除隔離的,到達我市后進行為期14天居家觀察。 四、凡隱瞞境外旅居史,造成疫情傳播擴散,危害公共衛生安全的,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。 酒泉市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
2020年11月27日